最大化税务优惠:外资美国子公司如何利用研发税收抵免
研发税收抵免(R&D Tax Credit)是一项联邦税收激励政策,希望通过鼓励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来促进创新。
虽然许多美国本土企业多年来一直在享受这一优惠,但外资企业在美设立的子公司同样有资格申请。申请条件基本一致,包括需通过“四项测试”并申报合格研发支出(QREs)。
不过,外资子公司只能将该税收抵免应用于与其在美国境内贸易或业务相关的总收入。相关规定可能较为复杂,但潜在的税务节省非常可观。
为了帮助客户和潜在客户,JLK Rosenberger 特此整理了以下重点内容摘要。
四项测试标准
若要符合申请研发税收抵免的资格,相关研发活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标准:
- 合规目的
研发活动必须以创造或改进产品、流程、技术、发明、软件或配方(统称为“业务组件”)为目标,旨在提升功能性、性能、质量或可靠性。若研发仅出于美学目的(如风格、品味或外观设计),则不符合资格。
- 消除不确定性
研究必须消除与开发新产品、改进产品、新工艺或改进工艺、新商业组件或改进商业组件相关的性能、设计或方法方面的不确定性。
- 技术属性
研发活动必须依赖于工程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或计算机科学等自然科学原理。
- 实验过程
研发活动必须包含实验过程,例如反复试验、试错法、科学方法、模拟、建模或其 他涉及方案分析与比较的方式。
不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
以下类型的研发活动不符合申请研发税收抵免的资格:
- 在产品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之后进行的研发
- 对现有业务组件的调整或复制
- 市场调研、消费者问卷或焦点小组研究
- 在美国境外进行的研发活动
- 由第三方资助的研发(例如通过政府补助或合同进行的研究)
此外,外国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申请税收抵免时,其总收入必须与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活动有效关联。根据美国国税局(IRS)的规定,这包括子公司在美国销售的服务、产品或商品,但也存在某些例外情况。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美国子公司有资格申请研发税收抵免,外国母公司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联邦研发税收抵免可为符合资格的外资美国子公司带来显著的税务节省。不过,相关资格规定较为复杂,建议在专业研发税务顾问的指导下完成申请流程。
如果您对上述信息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申请研发税收抵免,JLK Rosenberger 随时为您提供支持。欢迎致电 949-860-9902 或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与您尽快沟通!